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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要点解读

发布时间:2021-09-06

集团党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从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同级领导班子监督、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抓好贯彻落实等方面提出了28条措施,是集团党委充分结合党中央和北京市委文件要求而制定的具有政治意义和指导意义的制度文件,下面从三个方面对《若干措施》进行要点解读。

要点一:制订背景与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健全监督制度,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加强对高级干部、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加强政治监督,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今年初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明确提出,制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

集团党委制定《若干措施》,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若干措施》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政治监督,旨在通过有效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用好,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引领作用,团结带领广大金隅干部职工把“四个发展”战略落实到具体行动中,为集团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要点二:“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监督

《若干措施》提出,强化对“一把手”的全面监督。党委、纪检监察机构、党的工作部门关要把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通过专题调研、谈心谈话、干部考核、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基层党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述责述廉和巡察等方式,有重点地开展对“一把手”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营造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的氛围。

在对“一把手”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情况的监督方面,要求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请示报告清单、跟踪督查、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

在加强对“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党组织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下级“一把手”履行责任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的及时进行约谈,对不担当、不作为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切实防止以对党组织问责代替对“一把手”问责。

要点三:加强对集体决策和干预事项的监督

《若干措施》要求,完善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精准界定“三重一大”事项范围,重要事项必须提交会议讨论,禁止以专题会议代替党委(常委)会会议作出或者变相作出决策。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一把手”应当末位表态,对于违反规定的“一把手”,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当及时向其提出,必要时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就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和报告制度,《若干措施》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强化具体举措,细化记录和报告情形、报告程序和处置方式等工作要求。同时,加强对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和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推动落实执规责任制,以问题为导向,加大对重点领域、多发群体的管理监督和问题处置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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